21号晚上回家将车停在小区门口街边,自己疏忽忘了关车后面两扇窗户,凌晨4点多被贼进车将43000元现金盗走,天亮之后9点多报警,被派出所暂时接收,但是这种事情不是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吗?应该让刑侦大队负责啊?21号事发,今天已经30号,现在还没得什么动静,我们现在该做些什么啊?有录像的。
(担心公安局拖沓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