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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军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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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8201什么是编号?

涉军离婚问题

军人一方起诉非军人一方,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出示哪些材料。

咨询者:fa214758...陕西
[咨询时间:2015-06-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乔方律师
[地区:湖北-枣阳市
手机:13597498981
积分:301
]
回答时间:2015-06-29 07:49
乔方
法邦网扯淡的很,服务太差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06-29 13:19
岳建民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有关财产的证据。
倪凌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18005228
积分:1527
]
回答时间:2015-06-30 11:53
倪凌云
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通常需要携带:1.民事起诉状;2.身份证;3.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4.如有必要,提供需要分割财产的证据材料;5.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身份资料。
另外,军人申请离婚,需要所在部队的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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