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违法了
律师你好,我是一位普通农民,年我申请了一个农宅庄基,年政府租用了我家承包地当了临时安置点,为了多安置一家人,就强拆了我家半边房,说是我家没有按政府划定的地点建房,可是庄基批复时并没有划定建房地点,我家按照惯例就在自家承包地里建了。
镇政府协同公检法突然来强拆,当时我妈理论无效,突发高血压、心脏病,政府送到医院急救,医院连发病危通知,最终保得一命,因为不能受刺激,我家一址在西安等地给看病,今年月上旬镇政府和村领导前来解决此事,当时协商好,我家签了协议,村领导和乡处理领导小组人员共同在协议上签字作证,但镇政府没有盖章,回去以后,镇政府相关领导嫌处理的太高,把协议撕了,我们多日上方无效,领导态度恶劣,母亲心脏病发医院急救,我本人当时气愤无耐,找镇政府领导理论无效的情况下,挡了领导的车,并用头撞了车头两下要领导下车,结果领导说要死死去,我气愤不过,割腕自杀,结果被救。
我想问一下我的行为违法了吗,在这件事中我有要怎么维权,政府违法了吗,他们有违了什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