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房网存在审查不严的过错的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
我经过搜房网工作人员介绍承租了一出租房。我经过搜房网工作人员介绍承租了一出租房和我签订合同的自称为房东代理人(代理公司)。
当时搜房网工作人员也在,也和他签订了一合同。
现在房子出现问题,房东代理人未按合同配备屋子内设施。
我经网上查资料,发现搜房网介绍给我的这家代理公司就是黑,黑了很多人。
出于安全考虑我不想住了,想退房。出于安全考虑我不想住了,想退房该公司以以没钱为由说只能给我打欠条。
搜房网工作人员也私下承认这公司有问题,让我举报他们,但是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在他们手上,上面有我的家庭住址。
我现在既没入住,钱也无法退回。我现在既没入住,钱也无法退回我现在该怎么办?搜房网有责任吗?搜房网可出面代我要回钱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