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买了一位村民的一块在路边的田地,当时是手写的转卖凭证,并且十几个当事人现场在凭证上按了手印。
现在几年过去了,土地的价格翻了好多倍,卖方想收回土地,返还当时我们家付的买款,请问我们当时的凭证与手印在法律上有说服力吗并且有法律意义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