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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贪污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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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6959什么是编号?

共同犯罪,贪污犯从犯

2013年,我爱人丙某在某单位承包绿化工程,该单位工作人员甲乙二人商议在该工程中套取国家资金,并告诉了我爱人,我爱人碍于情面表示:这个项目要经审计局、财政局人员共同验收,你们不一定能弄成。

此时,是春季植树。此时,是春季植树到了秋天,经某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次验收后(该项目要经两年3次验收,以实际成活株数结算资金),该单位按合同付款。

收到款后,我爱人丙给甲转款10万元,我爱人丙与甲以前在一个单位上班,由于工程关系来往更多。

1我爱人表示:如果你们套不成,这钱还得还我。

这时,案发,我爱人丙,有没有罪?

咨询者:fa214758...河南
[咨询时间:2015-06-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6-07 08:12
李保忠
!贪污犯从犯
可以从轻处罚。
李志刚律师
[地区:河南-许昌市
手机:13839031602
积分:14452
]
回答时间:2015-06-07 09:18
李志刚
构成犯罪,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06-07 17:23
岳建民
已涉嫌犯罪,建议委托律师及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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