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0年在开发区购买的房产,合同签的是2012年办理产权证,但是开发商一直拖着到现在也没给办,我们业主最近又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又推到今年年底。
根据合同第二十条规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两条解决:(1)提交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否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立即办理房产证并进行相关赔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