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二房东签订合同一年,但我只住了三个月,二房东对我各种找事,所以我想要搬走,按合同法上说,我应该提前15天告知房东,和其友好协商,然后赔偿3月10%的违约金,但房东各种要扣我的钱,一点都不按合同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