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为条件的,若一方想提起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查明双方已经没有感情,就可以判决离婚。只是现在法官对离婚案件都比较慎重,若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一般的做法是,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等半年之后,若再次起诉离婚,法院才判决离婚。
有一个朋友的远房亲戚前夫死后嫁给现在的丈夫,前夫留下一儿一女,现在的丈夫有一个女儿,两人结婚后共有一儿两女,今年9月份的时候女方女儿由于发烧引起并发症,从村里的小医院转到市里的医院又转到省里的医院,中间男方声称自己没钱,没脸去医院,在女方父亲的努力劝说下拿出两千元钱,送去市里的医院后,没有在漏面。
两人于2008年结婚,期间两个的感情不是很好,男方自私、家里很穷没钱、不知道关心女方。
经过此次事件女方想离婚,但又怕男方不同意,怕没有办法离婚。
我想咨询一下若是女方想离婚南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走法律能够离婚吗?时间最短需要多长?关于双方的财产怎么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