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省直一事业单位工作26年,单位至今没有给买养老保险。
08年2月1号把我推入物业公司我没同意。08年2月1号把我推入物业公司我没同意要求单位给签无固定期合同,并补缴养老保险。
单位答应,可至今没给办。单位答应,可至今没给办而且从08年2月份至今没有发工资。
经多次要求单位答应从01年补缴养老保险,先前的工龄就算了。
但必须和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必须和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单位的做法对吗?我怎样保护我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