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多美蛋糕,食用后引发呕吐腹泻,医院诊断急性菌痢。
就诊病历本于描述病情时提及蛋糕,但医院诊断证明未提及蛋糕。
由于生病严重未及时拿蛋糕到相关检疫部门化验(且当时联系味多美时,他们说可以不用去化验,拿医院诊断证明就可以,现已矢口否认,由于当时没有录音,已无法辩白),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权?我就没有权力要求他们出示当天蛋糕制作的监控视频,以及蛋糕所用原料的相关信息吗?(就是由他们证明给我的蛋糕是没有问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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