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的。
事故主体是公交车和行人,公交车由南往北行行驶,行人由东向西东也就是从车辆的右侧向左穿越机动车道,路中间有高架桥墩,行人穿越处既不是路口也不是人行横道,行人横穿后还要跨越前方机、非隔离栏才能穿过整个机动车道,行人属于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而且穿越时没有看向公交车一方,以至于在横穿过程中导致行人受伤,3天后死亡的交通事故,公交车司机出事后第一时间报警救人,无逃逸,无酒驾,公交公司也第一时间安排善后,司机在行驶中无超速,无违章等危险驾驶行为,公交车辆已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想问的是公交驾驶员和行人在此事故中可能会占到多大的责任。
法规中一人死亡担同责以上事故驾照降级的规定是否含同责,担次责是否也会降级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