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妻子于2011年携家中全部存款出去,2014年听她娘家人说她在陕西与人结婚,并育一子。
我们有三子,她在离开期间未付一分抚养费。我们有三子,她在离开期间未付一分抚养费我们二人法律上还未离婚,她是否犯了重婚罪,我在梧州,而她在陕西或外地。
如果是犯了,那怎么收集证据去告她,法律会判处我的财产额全部返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