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深圳买了一套50万的二手农民房,买房的证件只有律师见证书和付款收据。
如果的住了几年后,或十几年后房东不让我住了,我应该找房东还是找当时卖房给我的人赔钱。
若赔钱了是按我当时50万买的,赔给我50十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