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塘沽开发区某公司工作了14年 且是九级工伤,合同期还没到,还有2年。
现在公司领导说“没有我的岗位了”给我一定的补偿,和我解除合同,请问我能拿到多少?公司这样做合理吗?上年度我每月工资是5000元。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