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老公在婚后不久就患癌症死亡,婚前,男方父母为男方买的一套价值208572元的套房,只和售房处签订过售房合同,还是男方父亲代签的,一直没有入住,也没有办理房产证,也就是购房合同中户主姓名是男方的,现在男方死亡,请问男方妻子有权利要求继承这个房子的份额吗?男方父母现在有权利直接收回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