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量刑 > 

酒后引起的事件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43914什么是编号?

酒后引起的事件

首先都是喝酒引起的,一起喝酒,被告看原告酒后说话很冲,嚣张,就拿起酒瓶砸了被告一下,之后在大家的调解下,已合好,期间,原告被被告砸回两下酒瓶,被告也用酒瓶砸自己头部两下。

之后被告自行一人起身走了。之后被告自行一人起身走了后住院,颅内出血,伤情鉴定重伤二级。

已开庭受理。已开庭受理我查了各口录,发现被告隐瞒自己会喝酒发酒疯的事实,不知道这点对被告有没有利益,事实也都是被告酒后发疯才引起的,现在他确反说不会酒疯, 还有被告砸头一下,原告又自己还砸自己两下呢,或许这两点对被告的判刑有没有减轻?望律师咨询?谢谢。

咨询者:fa214758...广东
[咨询时间:2015-04-0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5-04-09 11:43
李翠英
开过庭了,只能等结果了。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5-04-09 16:31
杨艳国
应该有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