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曹宗义)和亲戚(何国清)一起承包了村的一块地是30年, 现在有纠纷了 . 合同大体是这样的
甲方 湖北随州市火炬村
乙方 何国清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甲方(火炬村)和乙方(何国清,曹宗义)签定以下合同......
签字 :
甲方 随州市火炬村
乙方 何国清
地是10年前承包的,四年前亲戚不想承包了 就把属于他的一部分地出售给我家并写了出售及收钱的收据,但没有通过村里.现在他听说国家扶植农业就又反悔了还说地只能转让不能出售,是不合法的,还说他是法人合同是他一个人签的乙方只有他一个人,所有的地都是他的,并要去法院告我家.
这个出售合同可以认定为转让吗?大家都不是很懂法律,在主观上应该是认为他不要了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