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具体的结合证据来分析的
您好,我想咨询劳动仲裁方面的问题,我们是被雇佣员工,工作满一年,年初公司裁员,不给一分钱补偿,理由是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公司出具的证据1.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有一条说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项目组提交过项目立项书,但最终项目上线时间晚于立项书上的时间,故认为项目延期的几个月发放的工资是对公司造成的重大损失。
但项目延期原因及项目开发过程中公司领导是全程了解情况,并同意相关延期上线的计划调整的。
因此我希望咨询律师,对方出具的证据是否有法律效力,对方是否能根据此证据不给被辞退员工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