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你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他还是不搬或者不交租金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你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他还是不搬或者不交租金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