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合伙做生意,签订合作协议。甲乙两人合伙做生意,签订合作协议合作中,甲方为了能将利润占为己有,与丙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称其与乙方合作做时借丙三十万高利贷,现需要还,后将甲乙合作利润转给丙方,实际上被转出的款还是由丙到说后又给了甲方。
甲方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如果涉嫌犯罪的话是啥罪,是啥理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