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有权利冻结我工资吗?我是某餐饮公司的员工,本市人,我工作到2015年2月28日,在二月份我就提前与领导请假说三月份有事,公司给我15天假,后来由于我事情比较复杂加上公司不再给假我就提出离职,我们应该是每月20号发工资,到了发工资日才被告知工资被冻结了,说只有办完手续才发工资,我想请问可以这样吗?我还有顾虑,如果到时我办完手续不发或少发我工资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