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份我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面是2014年12月31日交房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今天我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说要我加纳房产契税说是新出的政策必须在签订购房合同10日之内缴纳契税,否则要收万分之五一日的违约金,请问一下有这样的政策出台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