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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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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2455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偿

律师您好,本人在上班期间不慎被铝水烧烧右足,经医院诊断为浅Ⅱ度至Ⅲ度烧伤面积为2%,已经做了工伤认定,但未做工伤鉴定。

事故是1月20日发生,2月6日做的工伤认定,可是公司通知我是要到5月才做工伤鉴定合理吗?还有就是医疗费问题,公司说报不了医保的费用要我自己承担,公司不予负责。

请问我需要承担多出的医疗费用吗,如果工伤鉴定评不上等级能获得工伤赔偿吗?谢谢。

咨询者:fa214757...广东
[咨询时间:2015-03-1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王文娟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3280993980
积分:813
]
回答时间:2015-03-14 15:50
王文娟
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书生效之日起60日后方能鉴定。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3-14 17:52
李保忠
!能获得工伤赔偿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5-03-15 16:37
杨艳国
必须要做劳动能力鉴定才能要求赔偿,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祝祥霞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017258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5-03-16 10:04
祝祥霞
你好:
伤残鉴定是在出院恢复后申请做的。
医疗费问题,工伤范围内的,社保局报销不乐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无等级,则无伤残补助金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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