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入职 公司性质是物业管理公司 工作年限2年4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为直到成立业主委员会为止 现在公司要求签新合同 劳动报酬减半 因此我拒签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 经济补偿应该是多少?我每月工资在不扣保险和公积金之前是4000元 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离职 是不是应该按2.5+1 也就是补偿我三个半月的工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