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无法同男方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孩子较小的情况下,一般会判归女方所有,房子可以协商由女方所有,如果男方出资的话,分一部分钱而已。
1.双方通过包办介绍形式结婚。
2.2007年10月办酒 12月领证 2008年6月3日生下一个男孩子;
3.婚后,男方以女方为主两年内无生活压力,过的较安逸,有吵闹。
4.于2010年7月开始,女方申请提协议离婚。9月男方签字同意。协议中已明确孩子归属及财产分割问题。但因两人没有时间回原户藉处,一直未去民政局完成离婚手续。期间有住同一房屋下。
5.现女方请男方协助完成手续。男方拒绝,又不想离婚,并开口要孩子。
6.特殊情况:在2009年年底有购一公司福利房。以女方名义申请,产权男方亦有至房产办理中心口供同意房产权归女方一方所有,但目前流程在办理中,预计2011年2月可领取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