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知道我认识一个做放水生意的乙方,然后主动通过我认识了乙方,然后直接转了二十万到乙方账上,然后每月乙方给甲方两分的利息,(实际上乙方把钱拿出去以更高的利息放给别人)我从中吃一分的介绍费,但是甲方让我和他签了个一年的借款合同,合同有我和甲方的签字,没有见证人签字,现在乙方死亡了钱没了,甲方找我还钱,不还就起诉我,因为钱没有直接打到我账上,如果我说钱是他自己自愿给别人的,这个借款合同是他事后威胁我让我写的,如果打官司我有希望胜诉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