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我的一个同事将他的手表放在我这让我替他保管,我的双手因为工作的事情占着,由我的另一个同事放在我了的一个容易丢失物品的上衣口袋中,没有说明表的品牌和价格,工作结束后他没有找我要回手表,现在手表没了,他要求我全额赔偿,我的行为是否是重大过失,我是否应该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