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房产用夫妻两人的名字登记房产,到两人感情破裂的时候男方把房产抵押需要双方签字房产才可以抵押。
在2013年12月12日两人感情破裂而离婚后,(离婚协议书里明确提到一切债务,房产于财产多归男方,孩子归女方)到2014年7月7日时候男方破产,法院判决书送来说女方要偿还债务!~那我现在该怎么维护我个人利益?这抵押贷款的钱我一分也没有用,我也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