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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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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4029什么是编号?

关于遗产继承

我的叔叔今年65岁,老伴在8月份去世了,去世后老叔又找了个老伴,并办理了结婚证,老叔和去世的老婶有自己的房子,但是房子没有房照,只有买卖的发票。天有不测风云,前天老叔因心肌梗死突然去世了。他和后老伴才结婚20天。我问的问题是:

1、关于房子的问题,后老伴是否有继承的权利,份额是多少。

2、孩子们有没有继承的权利,份额是多少。

3、后老伴在享受遗属补助的同时是否还能享受房子的继承权。

咨询者:fa146209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0-12-07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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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吕伟国律师
[地区:宁夏-中卫市
手机:13739562040
积分:3632
]
回答时间:2010-12-07 17:06
吕伟国
首先,房子属于你叔叔、婶婶的共同财产;其次,在你婶婶去世之后,房子的二分之一属于你叔叔,剩下的一半属于你婶婶的遗产,应当由你叔叔和他的儿女平均继承;最后,在你叔叔去世后,他所有的财产均由他的儿女及后老伴继承。
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积分:7987
]
回答时间:2010-12-07 23:18
李颖
1. 后老伴作为配偶,享有对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权。 享受遗属补助和继承权不冲突。
2. 房子一半是前妻的。前妻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3. 父亲的一半房产,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4. 其它遗产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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