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故意伤害:对方用红酒杯掟到我鼻梁后造成7cm伤口,部分贯穿鼻腔,玻璃碎片直接把鼻骨割断致粉碎性骨折。
清创大缝针后,只提供了x光片,经当地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收到鉴定意见书后,本人查阅“2014人体伤情鉴定规则"后,面部发现当时创伤6cm以上为轻伤一级,之后本人要求原单位重新鉴定,但原单位拒绝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