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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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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982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偿

你好:

我是刚出来打工的一名工人,现在在水泥厂工作,再一次工作中,我正常履行我的工作:在窑尾放灰时,因设备原因,被碱性生料灰扑出烫伤,因此住院医疗后的产生了2200元的费用。所以想问一下!

因为我是新进的员工,企业没有为我买保险,所以我先了解一下,我的医药能得到企业的报销吗?能报销的话可以报销多少?

!谢谢

咨询者:贺孝维...重庆
[咨询时间:2010-12-07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吕伟国律师
[地区:宁夏-中卫市
手机:13739562040
积分:3632
]
回答时间:2010-12-07 14:39
吕伟国
这位朋友,你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伤,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你在住院期间花费的所有医疗费用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中卫刑事辩护律师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07 14:38
魏国鹏
企业没有为你买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不能按照工伤进行报销,但是你有权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单位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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