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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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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958什么是编号?

房屋遗产继承

您好,我父母离异,父亲再娶。您好,我父母离异,父亲再娶父亲于二十年前去世,未进行财产分割。

现继母也去世,继母有遗嘱将房子留给我哥哥的孩子。

这个房子是父亲与继母共同居住过的继母的单位住房,后来,继母买下了产权。

请问我有资格继承这房子的一部分吗?

补充说明:
如果是父亲过世后,继母才买下的产权,怎么算是她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还有继母精神上受过刺激,曾住过精神类疾病的医院,她的遗嘱是否有效?
咨询者:fa146132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0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0-12-07 13:53
董杜骄
要看房产证上怎么注明的。如果归你继母个人所有,她有遗嘱处分权;否则她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不属于自己的份额。无效的遗嘱财产处分会导致法定继承。如果主张你继母有精神疾病,应当采集相应的证据,以否定其遗嘱的效力。
董杜骄律师于 2010-12-07 14:4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12-07 14:25
牛国荣
你继母在写遗嘱时正在发病,该遗嘱应该是无效的;你父亲过世后继母购买的产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遗嘱是有效的
汤建彬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011178658
积分:814
]
回答时间:2010-12-07 15:57
汤建彬
1、如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您继母无权处分全部产权
2、如您继母在立遗嘱时属无行为能力人该遗嘱无效,需举证
建议具体事宜来电咨询,避免误导您,汤律师咨询热线15711062148
专业毒品辩护律师 专业死刑复核律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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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2-08 16:30
郭军
你好!

1、如果房屋产权是在你父亲去世后取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继母立的遗嘱是否有效,需要搜集证据,证明其在立遗嘱是否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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