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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致其轻伤,破坏其车,事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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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8099什么是编号?

故意伤人致其轻伤,破坏其车,事后逃逸,

出租车司机与人纠纷,3人共同踢车,导致出租车多处损坏,且一人持水果刀将出租车司机肩部插成轻伤失血过多,并逃逸,其中一人参与破坏者被抓其17岁男孩,被抓后不供认另外两人,怎么办,怎么索要赔偿。

咨询者:湖北
[咨询时间:2014-12-2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7
]
回答时间:2014-12-28 14:52
吴远国
本案涉及到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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