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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同意离婚,已无和好可能,但对方故意拖,怎么才能离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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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7796什么是编号?

对方不同意离婚,已无和好可能,但对方故意拖,怎么才能离的掉

男方既不履行家庭责任又不同意离婚,并以暴力,恐吓女方,骚扰女方父母导致女方母亲身心受到伤害。

二人婚姻期间无共同财产,育有一子,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不需要男方出抚养费,只要求将孩子改为女方姓。

请问像这样的婚姻怎样才能判离,并有司法出具的家庭暴力鉴定书。

咨询者:fa214757...湖北
[咨询时间: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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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文娟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3280993980
积分:813
]
回答时间:2014-12-24 09:40
王文娟
家庭暴力本身即是法院判决离婚理由之一,我认为离婚的目的能够实现。
孩子的抚养权和生活费是根据有利于孩子生活原则进行判决,改姓必须另一方同意。
王克春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3312215832
积分:3069
]
回答时间:2014-12-24 09:50
王克春
如果协商不了,只能起诉离婚,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判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结合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
何少挽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367659601
积分:3491
]
回答时间:2014-12-24 10:11
何少挽
如果真过不下去了,而且你有家暴的证据,你起诉离婚时可以胜诉的,因为家暴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孩子的抚养首先要考虑双方经济、人品等条件,择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裁判,如果孩子已经达到十岁还要尊重孩子的意愿,让其选择跟谁生活。鉴于对方有家暴表现,孩子判给你得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改姓就得经过父亲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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