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有效 .从时间上来说协议是之前双方平等自愿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效的。那么你爷爷死后,房产就是归你父亲所有。如果你父亲也在上面签了字,那协议是不能单方面撤销的。所以你爷爷的房产已经是你父亲的了,只不过附加的条件是等他过世以后,所以他不能用遗嘱处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如果订立协议时,就办理了过户手续,就没有现在的麻烦了。目前在法律理解上存在分歧,告父亲不合情理,即使告了,也存在不确定的诉讼风险。
董杜骄律师于 2010-12-06 21:5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房子是福利性质的商品房,因为爷爷无力购买,我家人口多,困难,爷爷写了协议说房子是我离休分的,大儿子花钱买的,归大儿子所有。
我们家买了房子后,接爷爷奶奶共同居住7-8之久,在此之间爷爷又签订了一份遗嘱,请问这份遗嘱有效吗?是不是侵犯了爸爸妈妈的房产权呢?具体该怎么解释呢?附条件的合同是按当初的协议说,还是后来的遗嘱说呢?遗嘱是买房子2年后才写的。
现在爷爷反悔要和爸爸妈妈析产,请问房产到底算谁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