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是否有遗产来定。
因为本人在外地工作,每年回家的次数很少,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在2013年四月底我朋友以做生意为由,找我借了一些钱。
当时因为在外地也没有让他打借条。当时因为在外地也没有让他打借条后来我问他要这笔钱,他一直给我推脱。
在今年的7月份左右,我找他让他还钱,他当时还一直给我拖着。
于事我让他补了一张借条,归还日期是2014年的10月份,不想他在8月份身亡。
我朋友26岁没有成家。我朋友26岁没有成家有份临时工作。我朋友26岁没有成家有份临时工作我想知道依照我国法律他们家人有没有义务归还这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