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今年11.3去公司上班,因为公司安排工作不当引起我和同事的误会,产生纠纷后让我离开了。
11.25日下午离职,是口头通知,但是12月发放工资时却说我只有500元工资。
当时上岗签了份协议,每人必签的,协议上说工作不足15日没有工资,15日以上不足30日领取工资的50%。
这样说来我的工资也不是只有500元呢!但财务说只有500元,说不给我打卡了,方面给现金,我手头也没有任何证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