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人事的失误,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要短于起止日期的时间。
请问这份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能生效吗?如果可以生效,那合同的到期日期是以哪个时间为准呢?是固定期限的到期日?还是起止日期上写明的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