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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待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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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6804
什么是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本月到期,对方想要续约,短信回复同意续约,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请问这有法律效力吗.如有如何解决,因现在不想同对方续约.
咨询者:
fa214756...
北京
[
咨询时间:2014-12-11
悬赏分:
20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
回答
共
6
条
牛国荣
律师
[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
2014-12-11 14:57
有法律效力,但属于不定期租赁关系,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
赵江涛
律师
[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
2014-12-11 16:18
可以不续约
刘子若
律师
[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
2014-12-11 21:02
属于不定期租赁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不定期租赁关系,如果不想继续租赁了,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
李建成
律师
[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
2014-12-12 21:42
你好,有效力。
张树贵
律师
[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669375
积分:4400
]
回答时间:
2014-12-14 14:11
您好!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您陈述的案情:
首先,您们已经建立了租赁关系;
其次,因为没有书面的租赁合同,如果短信也没有确定六个月以内的租赁期限,则属于不定期租赁。那么,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合同,但需要给予对方合理期限。
李佳
律师
[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5101031230
积分:7661
]
回答时间:
2014-12-15 11:30
不定期租赁关系,双方可随时解约,但要给与对方合理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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