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劳动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本法87条支付赔偿金。
请问怎么解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