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可以解聘,因为你们工资达不到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就是违法行为,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合同你们可以自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相关部门支付经济补偿金。
2、你们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同工同酬,按照法律来说你们的要求是合理的;
3、关于有编制的教师,这个就不是法律问题二十政策问题了;不过你们签订3次以上定期合同而又不解聘的可以要求签订不固定期限合同就可以一直干下去的;
4、关于补偿你们需要你们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到裁决之后就可以要求补偿了。要求补偿你你们的权利。
希望以上问题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2、你们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同工同酬,按照法律来说你们的要求是合理的;
3、关于有编制的教师,这个就不是法律问题二十政策问题了;不过你们签订3次以上定期合同而又不解聘的可以要求签订不固定期限合同就可以一直干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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