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一新建小区,我11月份看中了一套房子,楼号、楼层均已订好,并且交了11万的首付,售楼处打了收据。
12月份去办理银行贷款,签订房租合同,被告知所看中户层已出售,被询问是否想要购置其他楼层。
是否属于一房二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