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们没有本村户口,也不可能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所以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人家。虽然你们办理了赠与公证,但该权限只涉及房产,现房产已倒塌,所以你们的权利也就灭失了。因此最好和对方协商解决。
我家人于1991年在农村与亲戚签一份房产赠与合同书,赠与合同书已经公正过了,当时还给对方付了一部分现金。
因长时间无人居住,现在房屋已经倒塌,只剩下地基存在,属于空置院落。
现在那里需要拆迁,对方和拆迁公司已经谈过拆迁条件,我家人也找过拆迁公司,拆迁公司让我家人和对方协商,他们不认赠与合同的公正书。
现在我想咨询一下,现在这个空置院落的产权属于我家人还是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