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7月借钱给东莞市长安镇政府单位简称安全办的人3000元,在今年9月份他还了1000元以后就再也没还钱了,当时没写欠条,但我可以提供微信和短信等聊天记录证明他欠我的钱,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我的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