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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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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6026什么是编号?

未签订劳动合同

1.之前发的工资在双倍工资补偿里吗?还是之前正常发的工资不算,在另外双倍补偿了?我是自己辞职的,

2.除了双倍工资补偿,还有没有经济补偿啊,

3.保险咋办啊 ,能不能给现金补偿啊 。

工作时间是2014年2月20日到2014年8月20日。工作地点是山西省太原市。总公司在杭州,太原有分公司。

最后还能告单位点啥啊?

咨询者:fa214756...山西
[咨询时间:2014-12-0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800006180
积分:676
]
回答时间:2014-12-02 17:18
刘敏
你好!双倍工资补偿意思是之前所发的工资算的,需要再补偿一倍工资;保险不能现金补偿,可以申请公司承担双倍工资补偿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投诉单位补缴各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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