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个同事的老公他姐姐生孩子,因为没钱。
所以同事请求本人用自己名义去高利贷借钱,用假身份证。
打的是本人手指纹。打的是本人手指纹然后钱完全没经我的手的情况下借了给同事的老公他姐。
现在他老公的姐不肯联系我们。现在他老公的姐不肯联系我们有手机的信息聊天记录与录音作证词。
可以告她吗?去她家找人,她父亲不肯说她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