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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辞退理由,是不是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就可以单方面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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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4196什么是编号?

无正当辞退理由,是不是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就可以单方面解约?

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提前一月下解约书面通知,但是理由仅仅是公司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请问单位是否能因此单方面和我解约?合同期限为一年,本人入职五个月,合同期未满。

我是否可以拒绝接受?如果辞退单位要如何赔偿我呢?谢谢指教。

咨询者:茵陈上海
[咨询时间:2014-11-0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4-11-10 13:58
刘宏耀
单位属于违法解雇,你可以主张双倍的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而非经济补偿
专注于劳动法 手机:13818955168 QQ:80561057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11-09 15:32
李保忠
可以拒绝接受
何少挽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367659601
积分:3491
]
回答时间:2014-11-10 10:52
何少挽
你可以拒绝,他的理由不能解约,如果解约你可以要求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要求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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