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长沙的一家私营五星级酒店做财务工作,属于领班级别。
酒店不给缴纳社保或者要三个月以后才能缴纳社保,而且合同上写了未做满5个月就只能按700块钱一个月结算,而且入职时还缴纳了制服押金800元。
现在我未做满5个月想离职但是考虑到这个条件又在担心。
请问下酒店的这些规定是否合法我要怎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