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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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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396什么是编号?

试用期间

我是在长沙的一家私营五星级酒店做财务工作,属于领班级别。

酒店不给缴纳社保或者要三个月以后才能缴纳社保,而且合同上写了未做满5个月就只能按700块钱一个月结算,而且入职时还缴纳了制服押金800元。

现在我未做满5个月想离职但是考虑到这个条件又在担心。

请问下酒店的这些规定是否合法我要怎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谢谢。

补充说明:
我这边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50元,酒店其他一线员工都是不购买社保,请问这些员工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咨询者:fa145003湖南
[咨询时间:2010-12-05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李慧律师
[地区:上海-卢湾区
手机:13816124091
积分:3178
]
回答时间:2010-12-05 14:27
李慧
看到湖南朋友的咨询倍感亲切,不妨提点小建议以供参考: 酒店的做法是违法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上海专家团律师,上法邦网

回答

1
邓赞林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5073829368
积分:5284
]
回答时间:2010-12-05 14:32
邓赞林
不合法,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也可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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