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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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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33643什么是编号?

租房费纠纷

房租费纠纷:有35人的鞋厂老板王女士租用业主陈先生三楼13间房屋作员工宿舍,2013年4月双方签订为期6年的《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每月5日前交水电及房租。合同规定每月5日前交水电及房租今年9月份按贯例每月1、2号业主将住户水电房租统计后以《缴费通知单》及《各房间费用明细表》发给王女士,9月9日王仍未来业主财务室交费(之前王都是亲自交),于是业主发出《催款函》一份并将之前的《缴费通知单》及《各房间费用明细表》再附后,催款函说明要加收延期4天的滞纳金,9月10日王按第二次的《各房间费用明细表》背后的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号复印件到银行汇款6752元(未含滞纳金的水电房租费),9月16日业主并未收到此款,于是再次发《催款函》,王即到业主财务室说明已经付了。

原来业主是用作废的纸复印第二次的《各房间费用明细表》,全然不知作废纸背面有复印件(上海市的施女士,并不认识此人),此后双方纠纷不清并报案。

王认为是业主让他按此人及银行卡汇款,业主方认为所有书面通知都没有说明要汇款,并且双方距离就在三楼和一楼,之前都是王到一楼业主财务室付现金,房租付给一个上海人完全与业主相差太远也不问清楚,纯属王曲解误付!请问律师:此过错责任如何划分?哪方应负责任?如何解决?谢谢!

咨询者:fa214756...广东
[咨询时间:2014-11-0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11-02 12:16
李保忠
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李铁牛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267186729
积分:1069
]
回答时间:2014-11-02 14:52
李铁牛
你好,具体要看下有问题的那份资料才好进一步分析。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4-11-02 16:57
李翠英
你好,还是要看背面的身分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会否让一般人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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